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政策解读
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
主管部门:中关村管委会
申报时间:2018年4月
资助金额:最高20万
支持对象:1.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2.成立时间5年以内;3.从业人员100人以下;4.营业收入1000万以下。
补助标准:
1.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在10-100万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贴;
2.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高于(含)100万、不足500万的,按照每家10万元给予补助;
3.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高于(含)500万元的,按照每家20万元给予补助。
支持内容:
本项目支持的研发费用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投入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一)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指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以及外协加工费等支出。对于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指标应与相应会计科目当年实际发生额一致,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包括原材料费等)、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含设计费、装备调试费等)等。对于在财务上未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指标应分项目归集整理,即按项目分列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其他费用等支出项,再加上未列入项目经费的相关人员工资、管理和服务费用等支出取得。
(二)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指企业形成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经费支出。对于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
(三)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研发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申报流程:
(一)中关村管委会(www.zgc.gov.cn)发布当年资金申报通知。
(二)企业按通知要求,提交本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请,提供申报材料和证明文件。
(三)中关村管委会对企业的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对上一年度有研发费用支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企业研发费用的数额进行审核。
(四)中关村管委会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
(五)中关村管委会对材料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情况制定支持方案,报请管委会会议审议。
(六)经审议通过的拟支持名单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经公示无异议后,中关村管委会将支持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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